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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”三审宣判,被告人获刑33年零4个月
新京报讯(记者 彭镜陶)6月2日,新京报记者从“中国孕妇泰国坠崖案”当事人处获悉,近日该案三审宣判,泰国最高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构成蓄意杀人未遂,应当判处无期徒刑,但鉴于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配合法庭调查,予以减轻处罚,最终判处被告人俞某冬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。
当事人王女士表示,对该判决结果满意,感谢泰国法院公平公正的审理,目前刑事案件已结束,但自己一直未和俞某冬离婚,接下来会进行离婚诉讼。
新京报此前报道,2019年6月,王女士在泰国游玩时坠崖,坠落过程中被大树拦住。王女士苏醒后指控,她是被丈夫俞某冬推下悬崖的。2019年6月17日,俞某冬被泰国警方逮捕。泰国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已掌握相关证据,根据泰国法律,嫌疑人最高会被判处终身监禁。
2020年2月20日,该案在泰国乌汶府法院开庭。庭审中,俞某冬声称自己无罪。该案连续开庭7天,3月24日,乌汶府法院一审判决俞某冬蓄意谋杀罪名成立,判处其终身监禁,附带586万泰铢民事赔偿。宣判后,俞某冬当庭表示将上诉。
2021年5月,该案在泰国进行了二审。二审判决结果显示,法院将被告人俞某冬的蓄意杀人未遂罪名更改为无预谋杀人,其刑期由一审的终身监禁被改为监禁十年。王女士对该判决结果不满,向泰国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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